警惕“傍名牌”化肥!一企业被严惩,法院发出“从业禁止令”
为牟取暴利“傍名牌”
农资安全是粮食安全的底线,更是亿万农户的“心头大事”。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种子、农药等行为,不但扰乱市场秩序,更影响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动摇国家粮食生产根基。
近日,常州溧阳一尿素生产企业负责人王某甲因假冒知名商标生产化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更值得关注的是,法院还对其发出了“禁止令”,明确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化肥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其公司销售王某乙明知尿素是假冒商标仍配合销售,同样被判处刑罚。
王某甲作为溧阳某尿素生产企业的负责人,为了提高销量牟取暴利,擅自将知名商标印在自家产品包装上“傍名牌”。其公司销售王某乙明知这一行为违法,仍然配合进行销售活动,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了10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线索后,立即移交公安机关侦办。两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审理认定,王某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王某乙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性质,对两人作出了判决:分别判处二人8至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考虑到本案事关农业安全的民生领域,区别于一般的知识产权犯罪,法院额外对二人发出了“禁止令”。
农资质量安全事关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大局。今年3月,湖滨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农资领域的典型案例。郑某与王某合作生产假冒某品牌农用硫酸钾化肥64吨,销售额达5.74万元。经检测,涉案化肥产品包装袋系假冒包装,化肥样品也不合格。郑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在海南,执法部门破获了一起生产销售假雅苒化肥侵权案。袁某琼等人生产假雅苒肥料150吨,以每吨2300元的价格销售给下线。
该犯罪团伙通过“农资忽悠团”形式流窜作案,组织化程度高、欺骗性强。他们通过赠送礼品、免费吃饭等小恩小惠吸引农民参加“讲座”,再由不法分子假扮专家推荐农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