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 一起无人机农药喷洒引发赔偿纠纷
近日,明水县人民法院永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无人机农药喷洒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仅用短短两周时间,就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这场高效调解不仅为群众化解了急难愁盼,更在乡村熟人社会中守住了邻里情分,用司法温情筑牢了乡村和谐根基。
基本案情
2025年夏季,王某将自家670亩玉米地的农药喷洒工作,交由常年从事农机服务的柳某承揽,双方口头约定了服务费用与安全责任。这本是乡村里常见的农事合作,却因一次操作疏忽再生波澜。柳某操控无人机作业时,因对飞行路线把控不当,导致农药漂移至相邻地块,致使200多亩黄豆不同程度遭受药害,其中2.8亩地块因药害严重完全绝产。受损黄豆种植户得知情况后,纷纷找到地块承包人王某索赔。为平息争议、减少邻里矛盾,王某先行垫付了16,680元经济损失,为受损农户挽回了部分损失。但王某认为,此次药害事故系柳某操作失误所致,责任应由承揽人柳某全部承担,多次与柳某协商赔偿事宜均无果,最终王某一纸诉状将柳某诉至法庭。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阅卷梳理案情,结合乡村纠纷特点,敏锐察觉到这起案件的核心不仅是赔偿金额的分歧,更关乎邻里乡情与法律责任的平衡。基层法庭处理涉农纠纷,不能简单一判了之。若是生硬下判,可能赢了官司、输了人情,后续邻里相处、农事合作都会受影响。随即决定优先启动调解程序,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调解现场,法官先向双方详细告知了诉讼权利与义务,耐心倾听各自诉求,为情绪疏导留出空间。原告王某情绪激动,逐一出示垫付赔偿的票据、受损地块照片等证据,反复强调自己无过错却先行承担了全部损失,希望柳某足额赔付。被告柳某则满脸愧疚,坦言自己操作失误确有责任,愿意承担赔偿义务,但家中收入仅靠农机服务,近期资金周转困难,实在无力支付全额赔款,最多只能拿出9000元。
面对双方的僵持,法官没有急于评判是非,而是采取“情理+法理”双轮驱动的调解思路。一方面,向柳某释明承揽合同关系中,承揽人因自身过错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明确法律底线;另一方面,也劝说王某换位思考,考虑柳某的实际经济状况和多年邻里情分,适当让步更能化解矛盾。法官结合类似案例耐心讲解,一步步拉近双方心理距离。经过多轮面对面沟通与背对背疏导,王某的情绪逐渐平复,最终松口表示:“都是乡里乡亲,事情走到这一步,也不计较那么多了。”同意接受9000元赔偿,并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柳某也当即履行赔付义务并诚恳致歉。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的那一刻,原本紧绷的神情终于舒展,握手言和的画面让调解现场充满了暖意。
“这起案件的快速调解,不仅节省了司法资源,更重要的是修复了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承办法官表示,基层法庭面对的大多是邻里纠纷、农事争议,处理这类案件既要守住法律底线,更要带着温度化解矛盾,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近年来,明水县人民法院永兴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理念,深耕基层司法服务,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涉农纠纷化解全过程。此次纠纷的圆满解决,既是法庭高效司法服务的生动实践,也为乡村振兴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让司法温情浸润乡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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