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发布质量抽查结果,化肥产品哪些项目成不合格“重灾区”?
近期,吉林、江苏、河南、湖南等多地发布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其中,吉林省32家销售者销售的37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江苏省南通市共抽查肥料产品20批次,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湖南郴州市共抽检化肥产品70批次,发现有7批次化肥产品不合格;河北省抽查公布不合格样品3批次。
吉林省 江苏省南通市 8月21日,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塑料购物袋等9种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情况。其中,农用薄膜(地膜)共抽查4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批次。肥料共抽查20批次,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总养分。 湖南省郴州市 8月15日,湖南省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据通报,2023年度,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全市生产、销售领域的化肥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检化肥产品70批次。 检验项目主要包括总氮含量、有效磷、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钾含量、氯离子、硝态氮、粒度、镉含量、铬含量、汞含量、铅含量、砷含量、总养分等关键指标。经检验,有7批次化肥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有效五氧化二磷(P2O5)、氧化钾(K2O)、总养分(N+P2O5+K2O)、总氮(N)、硝态氮、游离水的质量分数、有效磷(以P2O5计)的质量分数、水溶性磷(以P2O5计)的质量分数、总镉。 河北省 据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网站8月9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河北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河北省市场监管局采取购买样品方式,抽查检测化肥等产品。其中,组织抽查化肥产品,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对于此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产品,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不合格项目主要有包装标识、氯离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