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车厘子“天价索赔案”迎来终审,果商败诉!1.6亿美元损失或只赔10%
近日,备受行业关注的马士基“Saltoro”号货轮天价索赔案迎来终审裁定,智利宪法法院八位法官一致通过决议,正式驳回七家水果出口商提出的、针对《商法典》特定条款的违宪审查申请。瓦尔帕莱索第五民事法院批准的赔偿金额总计约152亿智利比索(约合1664.4万美元),仅为损失货物实际价值的10%。
该起案件追溯至2025年1月,满载数千集装箱智利车厘子的马士基“Saltoro”号货轮在驶往中国途中因发动机故障,被迫在海上漂流23天,直至2月17日才最终抵达中国南沙港。这场事故不仅导致货物交付严重延误,更造成大批车厘子损坏,为智利出口商带来高达1.6亿美元经济损失。
智利宪法法院在判决书中系统阐释了维持现行制度的法理基础。判决指出,海上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是国际海商法历经数百年发展形成的基石性原则,其立法宗旨在于平衡货方与承运方的利益,避免单个事故导致承运企业陷入破产,从而保障全球海运网络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法院认定,智利《商法典》的相关规定是对这一国际通行规则的吸纳与体现,其制度设计符合宪法精神。
根据此次宪法法院的裁决,本次事故的赔偿将严格适用责任限制条款。瓦尔帕莱索第五民事法院此前已根据《商法典》程序,批准设立总额约为152亿智利比索的责任限制基金。该金额仅为货物全损价值(约1.6亿美元)的10%,基金将按各货主申报的损失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界人士指出,此判决具有重要的先例意义。它明确了在智利法律体系下,除非能证明损失系承运人“故意或罔顾后果的作为或不作为”所直接导致(《商法典》第1001条),否则货主将难以突破法定的赔偿上限。
对于智利生鲜农产品出口行业而言,此案凸显了在国际贸易中,除了选择信誉良好的承运人外,通过足额的货物运输保险来覆盖超出法定责任限额的潜在损失,已成为一项不可或缺的风险管理措施。
随着此案宪法层面的争议尘埃落定,相关民事诉讼程序将继续在瓦尔帕莱索民事法院推进,以最终完成责任限制基金的具体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