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农药被罚没款物合计近2万元

作者:农药市场信息 2025/8/28 11:47:23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农业农村局日前查处一起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某农资店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购进8种农药进行销售,至案发日,实际销售2种70瓶、95包。经计核,该农资店经营涉案8种农药货值金额共4995元,违法所得共375元。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农业农村局日前查处一起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某农资店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购进8种农药进行销售,至案发日,实际销售2种70瓶、95包。经计核,该农资店经营涉案8种农药货值金额共4995元,违法所得共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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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之规定,新化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农资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尚未销售的8种农药(货值金额4620元);2、没收违法所得375元;3、罚款15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5375元。

目前,当事人已主动缴纳罚没款,本案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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