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比例越红线,贝斯美实控人被重罚
近5个月调查,农药企业贝斯美实际控制人陈峰的违法违规案终于迎来初步结论。
3月16日,贝斯美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此前为贝斯美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浙江证监局拟对陈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450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详细披露了陈峰的违法事实,时间线指向了2024年8月的一次“隐秘”增持。
告知书显示,截至2024年8月29日,陈峰与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贝斯美股份1.0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7%,距离法定的强制要约收购红线(30%)仅一步之遥。
然而在次日,陈峰并未止步。他通过借入资金,利用吴继铭、钟军海的证券账户,以大宗交易方式一口气买入贝斯美108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这笔交易完成后,陈峰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跃升至32.37%,正式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陈峰并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的报告、公告等义务,直接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在完成上述增持后,陈峰并未将真实的持股情况公之于众,直接导致贝斯美《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实际控制人持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监管认为,该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披违法。
针对上述两项违法行为,浙江证监局拟对陈峰采取“双罚制”:针对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150万元;针对导致信披虚假记载的行为,处以300万元罚款。两项合并,总计罚款450万元。
梳理时间线可以发现,陈峰的本次处罚并非孤立事件,而是其个人合规风险持续暴露的结果。
早在2025年7月,陈峰就以工作调整为由辞去了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全部经营管理职务,退居幕后但仍为实控人。
三个月后(2025年10月),陈峰因涉嫌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及信披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5年12月,陈峰已被绍兴市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尽管本次450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经落地,标志着行政层面的违法事实基本认定,但相关的刑事程序仍在推进过程中。
面对实控人领到的巨额罚单,贝斯美在公告中紧急进行了“切割”说明。
公司明确表示,上述《告知书》事项内容仅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个人,不涉及上市公司,亦不涉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强调,该事件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目前公司经营管理、业务运营及财务状况均正常。
此外,贝斯美还指出,该情况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也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