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硫菌唑欧盟规格或将变化

作者:瑞旭农化法规服务站 2025/9/9 9:40:04
2025年8月28日,在欧盟委员会实施法规(EU)No 844/2012及其修订版No 2018/1659要求的同行评审背景下,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在对报告成员国RMS英国(脱欧)、波兰及联合报告成员国co-RMS法国的主管部门对农药活性物质丙硫菌唑进行的初步风险评估进行同行评审后得出了审查结论。EFSA的评估结论是基于丙硫菌唑作为杀菌剂,使用其制剂产品含150 g/L丙硫菌唑+75 g/L

2025年8月28日,在欧盟委员会实施法规(EU)No 844/2012及其修订版No 2018/1659要求的同行评审背景下,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在对报告成员国RMS英国(脱欧)、波兰及联合报告成员国co-RMS法国的主管部门对农药活性物质丙硫菌唑进行的初步风险评估进行同行评审后得出了审查结论。


EFSA的评估结论是基于丙硫菌唑作为杀菌剂,使用其制剂产品含150 g/L丙硫菌唑+75 g/L氯氟联苯吡菌胺EC(田间喷雾)和100 g/L丙硫菌唑FS(种子处理),应用在大麦、小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黑麦和小黑麦田间作物及种子上的代表性用途的基础上得出的。其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是丙硫菌唑欧盟规格的变化(表1)以及生态毒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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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硫菌唑的欧盟规格可能发生变化


表1  丙硫菌唑欧盟规格变化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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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毒理学


100 g/L丙硫菌唑FS用于冬季谷物种子处理,对鸟类和哺乳动物具有较高的长期风险。150 g/L丙硫菌唑+75 g/L氯氟联苯吡菌胺EC用于冬季谷物喷雾产生的代谢物M04(脱硫丙硫菌唑)对水生生物具有较高的长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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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 效


丙硫菌唑作为杀菌剂在大麦、小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黑麦和小黑麦等大田作物及种子的代表性用途,对目标病害具有足够的杀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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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理学


在哺乳动物毒理学评估中,未发现无法最终确定或需要列为关键关注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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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和消费者风险


因缺乏对M15、M17、M33和M35潜在遗传毒性的明确说明,因此总体风险评估为临时性。消费者风险评估尚待最终确定动植物风险评估所需的残留定义;目前,消费者对M04(脱硫丙硫菌唑)的暴露量低于毒理学参考值(TRV)的15%。对于三唑衍生物代谢物(TDM),基于丙硫菌唑使用结果进行的消费者风险评估,其暴露量低于TDM同行评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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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丙硫菌唑在欧盟水平上的环境暴露评估充分,因代表性用途的一种制剂含有活性物质氯氟联苯吡菌胺,且现有评估结果未包括代表性用途中该活性物质的暴露和风险评估,故土壤、地表水和沉积物的评估尚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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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分泌干扰


根据经欧盟委员会条例(EU)2018/605修订的法规(EC)1107/2009附件2第3.6.5和3.8.2点,丙硫菌唑不符合对人类和非靶标生物的内分泌干扰标准。尽管关于非哺乳动物物种中T模态(甲状腺模式)的结论尚需进一步确认,但根据现有数据,丙硫菌唑不太可能是内分泌干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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