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颗粒剂产品登记风险提示

作者:辉胜农药登记代理 2024/1/5 9:05:51
近日,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发布了农药颗粒剂产品管理措施征求意见函,再次强调了对颗粒剂产品加强管控的政策大方向,并对颗粒剂未来登记做出了细化指导意见。       一般情况下,颗粒剂产品较其他剂型施药方式粗放,对防治靶标针对性不强,施药剂量较大,不符合农药减量增效要求,未来颗粒剂登记政策必然趋于严苛。本次意见函中细化了目前适宜登记颗粒剂产品的防治对象范围,对水

近日,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发布了农药颗粒剂产品管理措施征求意见函,再次强调了对颗粒剂产品加强管控的政策大方向,并对颗粒剂未来登记做出了细化指导意见。

       一般情况下,颗粒剂产品较其他剂型施药方式粗放,对防治靶标针对性不强,施药剂量较大,不符合农药减量增效要求,未来颗粒剂登记政策必然趋于严苛。本次意见函中细化了目前适宜登记颗粒剂产品的防治对象范围,对水田杂草、仓储害虫等特殊防治对象及蔗螟等其他防治对象提出从严把控的要求。接下来我们一起了解下意见函附件1指导目录内容及相关防治对象登记数量,以供登记参考。

表1  农药颗粒剂产品适用范围指导目录

(已附加截止到目前各防治对象登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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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有产品在登记试验中,或者拟启动涉及从严把控范围防治对象的颗粒剂产品,需着重考虑其施药的精准性、有效性、安全性和不可替代性,最高用量最好不要超过相同有效成分其他剂型用量的50%。

       同时意见函附件2列出了需变更或取消的农药颗粒剂产品清单,涉及清单产品的企业可以提早谋划扩作。虽然此文件目前为征求意见稿,但可以预见未来颗粒剂产品登记政策的趋严趋势不可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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