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电商哪些行为会触碰红线?规则来了!
无证经营一说的源起
事情还要从上个月说起。
2023年5月9日,刘绍仁研究员以《农药规范化的现状和问题》为题,在第六届中国农药行业市场与销售高峰论坛上进行演讲时,着重强调了互联网经营农药的现状和问题,比如电商经营的农药标签多与实际不符,并且是接连曝光的海南毒豇豆原因之一,甚至与近年多起农药大案要案脱不了干系等等。
所以,刘绍仁研究员表示,农业农村部在进行互联网专项专项整治的同时,农药检定所也正在加快修订配套的六大农药管理管理规章制度,其中重中之重便是增加互联网经营内容的《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修订。而且刘绍仁研究员透露修订的一条内容是,满足线下一切管理制度规定的互联网经营农药者,线上互联网农药电商经营场所没有登记,即《农药经营许可证》上只有线下的经营场所而没写线上店铺的经营场所,那么线上的经营活动便属无证经营。并提醒这是重大调整,所有线上经营农药的主体均高度关注和重视。
之后,此消息经媒体以《注意,大量农药网店或将一夜间变无证经营!》传播之后,瞬间便引起了巨大的关注。没理解清楚的农药电商反对者,直接说农药电商的日子终于到头了,必须禁止线上销售!
一时间,各种抵制农药电商的节奏纷纷带起,但是,我们要理性,再理性,不能因为反对而反对。因为,增加互联网经营内容的《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只能说明,农药电商已经得到了重视和正名。
农药电商的规则要求呼之欲出
6月20日,农业部农药管理司发布了关于征求《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对于网络销售农药进行了较大内容的规定增补。让我们一起看一看,都提到了哪些?
1、利用网络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线下实体店农药经营许可证,还应当具有支撑线上产品展示和病虫害诊断咨询的设施设备;并具备线上销售电子记录追溯系统。
2、对于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的,从事网络经营农药的,还应当提供网络平台、网店的名称及IP地址。
3、在审查与决定中,利用网络经营的,应当在营业场所中同时标注网络销售平台及网店名称。
4、经营者义务要求,利用网络销售农药的,不得销售禁止使用、限制使用和仅限出口的农药。
5、利用网络销售农药的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络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农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信息;在醒目位置披露公布农药产品标签和实物照片,确保所公布的标签与所销售的标签内容、制作等一致。
6、利用网络销售农药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农药销售电子台账,能查询网络销售的农药数据。台账应当完整真实,主要记录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及其手机号码、使用范围、销售日期等内容,销售台账应当与销售行为相符,并保存两年以上。
7、对于提供农药网络交易服务的第三方平台也要求应当依法对农药经营者履行管理责任。
一是要求申请进入平台的网络农药经营者做到实名登记,提交其身份证明、地址、联系方式、农药经营许可证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农药经营者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二是发现平台内的农药产品违规生产销售的,应当及时采取下架等处置措施,并报告经营者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三是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农药产品信息、交易信息。农药产品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四是积极配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执法,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法提供农药经营者有关网络经营数据。
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农药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造成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农药电商正了名
近年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市场环境中, 农药电商在“互联网+”等各种政策和倡议下,可以说茁壮成长来形容。
虽然之前不少企业发声明禁止自家产品的网络销售,但是作为一种紧跟时代发展潮流的渠道业态,还是会有非常多的行业人士愿意去打破这种企业“禁令”,也促使不少企业通过不同的模式探索纷纷加入网销渠道的阵营。随着需求端农资网民的增多,供应端企业/渠道商也下场扩容,使得现在农药网络销售的规模和体量越来越大。
但是,对管理部门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所以,在农药电商自我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就需要政府管理部门的规范和引导。比如刘绍仁研究员强调的假劣农药等违规问题。这儿,小翼想说的是,假劣农药不只在线上才有,因为假劣农药的本质在假劣,其在电商出现之前也已存在,电商只是其出现的途径和渠道之一。如果说出现假劣农药的市场均要关停,那么线下市场可能早已不存在了。所以即使关停了所有的电商,可能也只是堵住了假劣农药出现的一个途径,因此不能因出现了问题而直接否定整个业态,就像不能因个别人的问题而进行地域黑一样。
所以,修订各项相关的管理规章,正确引导无序发展的农药电商,是管理部门的责任,也是所有合法农药经营者,以及广大农民朋友的需求。而一旦针对此内容的修订完成,或许就如之前的植保无人机加入农机补贴目录一样,被官方正式正了名。
注意过渡期及时换证
所有经营者必须要注意,在新政策出台的过渡期,及时完成《农药经营许可证》,甚至是《营业执照》的更新换证。在本次修订草案中提到,“在本办法施行前已按有关规定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从事农药经营活动,但应当在一年内达到本办法要求”。
所以,广大农药经营者,特别是农药电商经营者,要关注政策修改动向的同时,注意在相关窗口期按政策要求及时调整自己的经营资质,更新状态,便可继续合法合规地继续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