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新政:生产企业的合规之路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925号公告,进一步规范农药标签和说明书标注。这一新政针对农药市场新问题,为产业健康发展筑牢基础。对生产企业来说,读懂新政、做好合规,是当下的重要课题。
为什么要出新政?
2017年《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实施后,农药监管成效显著,但随着农业生产和市场变化,新问题冒了出来:原药追溯难影响质量,同一登记证号产品用不同商标销售,让农民选药混淆、重复用药,扰乱了市场。第925号公告正是为解决这些问题而来,核心是保障农药质量、维护市场公平、保护农民权益。
生产企业必知的6大合规要点
1.原药(母药)来源要可追溯
制剂产品标签得标原药(母药)来源,包括登记证号和生产企业名称(进口的标登记证号和持有人信息)。信息可直接印在标签上,也能在可追溯电子信息码里体现。不同批号制剂用不同原药的,要分别标注;符合豁免条件的可不用标。
2.同一登记证号商标要一致
同一登记证号的产品,市场销售时标注的商标必须一致,可标1个或多个,但需保持统一。企业要在农药管理信息平台“核准标签查询窗口”如实、及时填报商标及变更信息。
3.委托加工/分装不能标受托人商标
委托加工、分装的产品,标签不能标受托人的商标。这是因为委托关系中,责任由委托人承担,标受托人商标可能误导农民,还可能涉嫌出租、出借登记证。
4.耐除草剂作物用药标注有区别
用于非转基因耐除草剂作物的,按作物品种标;用于转基因的,按转化体标,还得符合农业农村部第542号公告的相关要求。
5.指定助剂信息要标全
需添加指定助剂的产品,标签要标助剂的名称、主要成分,且得和登记时提交的资料一致。
6.不合规会被严查
生产、销售的农药标签不合规,可能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罚款;情节严重的,许可证和登记证会被吊销。2026年1月1日前生产的产品,标签不符的,在有效期内可继续销售,企业要抓紧利用过渡期整改。
生产企业怎么应对?
一要梳理供应链,核清原药来源,建批号与原药的对应台账,确保可追溯。二要规范商标管理,核对同一登记证号产品的商标使用情况,及时在平台更新信息。三要更新标签模板,让标注内容符合新政和登记资料要求。
农业农村部第925号公告的落地,让农药监管更精细,对企业来说,合规既是底线,也是提升竞争力的机会。严格落实要求,企业既能避风险,也能护好农民权益,最终实现产业与市场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