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邦药业集团“胺鲜酯·苄氨基嘌呤”的严正声明!
2025/4/27 9:50:20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渭南经开区新材料产业聚集区,业务覆盖农药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产品涵盖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2016年8月3日,公司授权取得“一种含胺鲜酯与苄氨基嘌呤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组合物”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210035142.2,专利保护期至2032年2月15日。该专利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范围为:一种含胺鲜酯与苄氨基嘌呤的植物生长调节剂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渭南经开区新材料产业聚集区,业务覆盖农药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产品涵盖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2016年8月3日,公司授权取得“一种含胺鲜酯与苄氨基嘌呤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组合物”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210035142.2,专利保护期至2032年2月15日。该专利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范围为:一种含胺鲜酯与苄氨基嘌呤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组合物有效活性成分胺鲜酯与苄氨基嘌呤的重量比为40:1~1:80”。
公司基于“一种含胺鲜酯与苄氨基嘌呤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组合物”发明专利,开发生产10%胺鲜酯·苄氨基嘌呤水分散粒剂,其有效成分含量为胺鲜酯8%,苄氨基嘌呤2%。产品登记证号PD20211459,产品名称“巨动力”。近期,我公司发现有相关公司也对“胺鲜酯·苄氨基嘌呤”进行农药登记并销售,对此,公司声明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在“一种含胺鲜酯与苄氨基嘌呤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组合物”专利有效期内,未经我公司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所述的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以及进口专利产品。
2、部分公司登记的“胺鲜酯·苄氨基嘌呤”产品在我公司专利权保护范围内的,请自查并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封存已生产和召回已进入市场的侵权产品。
3、对于任何专利侵权行为,我公司都将不遗余力地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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