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有什么免税政策
我国当前农业相关免税政策覆盖多税种、多环节,核心聚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具体政策内容分类如下:
一、增值税免税政策
增值税优惠贯穿农业生产、流通及服务全链条,重点减轻农业经营主体税负:
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免税
直接从事种植、养殖、捕捞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谷物、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流通环节专项免税
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如猪肉、牛肉、羊肉等)在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
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农膜、有机肥、滴灌产品等农业生产资料,在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
农业服务免税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农牧保险、农业技术培训、动物配种及疾病防治等服务,免征增值税。
“公司 + 农户” 模式免税
公司通过 “公司 + 农户” 模式,回收农户自产畜禽后再销售,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
农民专业合作社免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或向本社成员销售农资产品,免征增值税 。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
针对农业企业实行 “免征 + 减半征收 + 税率减免” 分层优惠,鼓励农业产业发展:
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
涵盖蔬菜、谷物、水果、坚果、中药材种植;农作物新品种选育;林木培育;牲畜、家禽饲养;林产品采集;农产品初加工、农技推广、兽医服务等 。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项目
花卉、茶、香料作物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等项目,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税率约为 12.5%。
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
农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三、个人所得税优惠
重点扶持个体及小规模农业经营主体,减轻个人税负:
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简称 “四业”)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从事上述 “四业” 的,其投资者取得的所得,同样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四、印花税、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聚焦农业经营场景,降低土地、合同相关税负:
印花税免税
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签订的农业保险合同、农产品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中,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和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有效期至 2027 年底);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五、其他相关配套优惠
除上述核心税种外,农业领域还享受以下专项优惠:
土地使用权流转: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增值税 ;
车船税:捕捞、养殖渔船,以及农村居民使用的三轮汽车等特定车辆,免征或减征车船税 ;
进口环节:进口种子、种畜、特定饲料等农业生产物资,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
小结
我国农业免税政策具有覆盖范围广、环节覆盖全、主体差异化的特点,从生产端(如自产农产品)、流通端(如批发零售)到服务端(如农技推广)均有针对性支持,核心目标是降低农业经营成本、激发农业生产活力、助力农民增收。
需注意的是,农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不同经营主体适用的政策存在差异,建议相关主体结合自身业务类型及所在地实际情况,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确认具体可享受的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