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自律方能行稳致远——对45家农药厂深陷黑榜漩涡谈点看法

作者:农药市场信息新媒界 2025/1/14 16:36:54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2024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本次共抽检农药样品1391个,经检测,合格样品1357个,不合格样品34个。这34个不合格产品,竟然牵扯出了45家企业,有11个产品不仅有委托方还有受托方。对于这场风波,业内也是反映强烈,提出了种种疑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监管不力,还是企业自律缺失?是市场混乱的必然结果,还是个别企业的恶意行为?为此,笔者也想谈点自己看法,和大家共同探讨。首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2024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本次共抽检农药样品1391个,经检测,合格样品1357个,不合格样品34个。
这34个不合格产品,竟然牵扯出了45家企业,有11个产品不仅有委托方还有受托方。对于这场风波,业内也是反映强烈,提出了种种疑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监管不力,还是企业自律缺失?是市场混乱的必然结果,还是个别企业的恶意行为?为此,笔者也想谈点自己看法,和大家共同探讨。
首先,就行业自律方面,值得大家反思和加强。
笔者作为一终端零售商,对于每个推向市场的产品,最初确定是否拿货的评判标准,一般会考虑这样几个因素:一是要问供货商是哪家的产品,即品牌。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因为大品牌、大厂货,是质量有保障的前提,卖着心里踏实。二是要看产品成分的构成和含量的高低,初步预判其效果会怎样。三是要看价格,根据当地市场的习惯价格,预估出客户的预期价格和接受的程度,从而最终作出是否拿货,能拿多少的决定。  
在拿货的整个过程中,最关健的东西就是效果,关心品牌、厂家就是为了保证效果。价位高低与客户关心的贵贱其实也与效果有关,如果效果达到了预期,客户就会觉得物有所值,和同类产品相比,就不会觉得贵,就一定能打开市场。
那么,供货商怎样通过说辞让你认可产品的效果?除了上文所述之外,供货商如果想把一些不入流的产品让你的门店给他销售,他最大的卖点就是采取不正当手段或打擦边球的办法来忽悠客户,如把产品中添加了隐性成分当成了卖点,说某某产品虽然没有标注某某成分,但却添加了某某隐性成分,保证效果差不了,你尽管放心卖就行了。这不就是正和这次抽检结果相吻合的原因吗?——“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产品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未检出标注有效成分、检出其他隐性农药成分。”
为什么会有这类问题发生?最大症结不就是缺乏自律吗?“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企业如果缺乏自律,不注重产品质量,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干脆故意为之,不就有了供货商的种种说辞了吗?这是厂家缺乏自律的后果。如果供货商缺乏自律,他再胆子大一点,借着厂家的招牌,借着你的渠道,挺而走险,故意找个地下窝点就给你生产出一窝这种东西,明目张胆地投放到各家门店。一旦抽检到你的头上,这个锅你背还是不背?所以说,厂家,供货商,零售商,加强行业自律,辨人识人是多么的重要!
其次,打假永远在路上。
一提起打假,在人们心目中往往首先想到的是职能部门。的确,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职能部门责无旁贷。但这更需要全社会的共识和配合或参与,这对于我们企业来说如何积极参与进来,也更应该是责无旁贷。特别是这些已经被背了黑锅的企业,不求你要承担多么高尚的社会责任,此时,至少你应该站出来喊上几嗓子,以自证清白吧。
我们的企业就应该溯本清源,找到事情的原因。既然不合格产品能进入到抽检序列,并且被抽检到。企业完全可以按照这个路径,把产品的来龙去脉一一追踪到底:从抽检地,到门店,再到供货商,一一过筛,总能找到蛛丝马迹,孰是孰非不就昭然若揭了吗?如果真有人铤而走险,敢于以身试法,我们就要勇于诉诸于法律,对不法者进行严惩,正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
果真如此,培育起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就不会遥远。大家才能真正全身心地投入到真正为三农服务的大局中,这样,企业有收益,农民也能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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