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通过获得公示

作者: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3/11/24 15:03:58
第四十七批通过认定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公示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认定的9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未实名反馈的,将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6日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电话:010-59192810传真:01


第四十七批通过认定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公示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认定的9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未实名反馈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6日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电话:010-59192810

传真:010-59191875

邮箱:pmd@agri.gov.cn

附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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