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之大区药效试验

作者:辉胜农药登记代理 2023/12/1 13:42:03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是在田间进行农药对有害生物施药效果的试验,是确定新的农药品种能否在农业生产上推广应用的重要方法,也是国家为保证农药对有害生物的防治效果和对作物及环境的安全性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田间药效试验主要包括室内生物活性试验、室内配方筛选试验、室内作物安全性试验、田间小区药效试验、大区药效试验等,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大区药效试验吧!在此之前,我们先来说一说田间大区药效试验和小区药效试验的区别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是在田间进行农药对有害生物施药效果的试验,是确定新的农药品种能否在农业生产上推广应用的重要方法,也是国家为保证农药对有害生物的防治效果和对作物及环境的安全性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田间药效试验主要包括室内生物活性试验、室内配方筛选试验、室内作物安全性试验、田间小区药效试验、大区药效试验等,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大区药效试验吧!

在此之前,我们先来说一说田间大区药效试验和小区药效试验的区别。小区药效试验主要是指企业开发新的农药产品,经过室内测定有效,为确定田间实际药效如何,而进行的室外小面积的试验。而大区药效试验主要是指经小区药效试验取得效果后,需要进一步考察药剂的适用性,从而选择有代表性的生产地区,扩大试验面积进行的试验。

我们要了解并不是所有情况都需要进行大区药效试验的,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有关规定,首次登记的新农药及未过保护期的新农药需要提交大区药效试验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 1.  提供我国境内2个省级行政地区、1年大区药效试验报告;

  2. 2.  对在环境条件相对稳定的场所使用的农药,如储存用、防腐用、保鲜用的农药等,可不提供。

另外,登记方式不同对大区药效试验的要求也不同。例如:新农药制剂一次同时登记两种作物,那么就需要在这两种作物上分别开展大区药效试验;如果是先登记一种作物,然后扩作登记另一种作物,那么扩作登记的作物则不需要开展大区药效试验。广大企业在登记时可根据自身需求情况来选择不同的登记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大区药效试验的开展必须在有相应药效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即选择通过农业农村部资质认定的试验单位来进行试验,从而确保试验报告的有效性。避免因为试验单位缺乏资质而导致时间、精力和成本上的浪费。

进行大区药效试验主要是为了审查新农药制剂在小区试验推荐剂量范围内,在不同地区、较大面积使用条件下,对靶标生物的防效、对试验作物的安全性以及对临近作物、天敌的影响等。注意:大区试验结果与小区试验结果差异较大的,应作出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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