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在农药经营场所摆放农药商品视为经营行为

作者:农药市场信息 内容团队 2025/8/27 8:45:46
江西省南昌市农业农村局近期查处一起经营禁止使用农药及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案。2025年3月28日,南昌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某农资店检查时,发现摆放有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的40%水胺硫磷乳油和质量保证期至2024年4月23日的20%氰氟草酯乳油各1瓶。在经营场所摆放农药商品,视为经营行为的一部分。经核实,上述2种农药未对外销售,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经营禁止使用的农药,依据《农药管

江西省南昌市农业农村局近期查处一起经营禁止使用农药及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案。

2025年3月28日,南昌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某农资店检查时,发现摆放有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的40%水胺硫磷乳油和质量保证期至2024年4月23日的20%氰氟草酯乳油各1瓶。在经营场所摆放农药商品,视为经营行为的一部分。经核实,上述2种农药未对外销售,无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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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禁止使用的农药,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应当认定为经营假农药。当事人经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应当认定为经营劣质农药。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参照《江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4版)》,南昌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涉案40%水胺硫磷乳油和20%氰氟草酯乳油农药各1瓶;2.对当事人经营假农药行为罚款5000元;3.对当事人经营劣质农药行为罚款2000元。以上罚款共计7000元。

来源:农药市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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