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春耕备耕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总社七届五次理事会工作安排和《“绿色农资”升级行动方案(2022—2025)》要求,全力保障2023年春耕农业生产用化肥、农药、种子等重要农资的稳定供应,为夏粮丰收奠定良好基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供销办发明电农棉〔2023〕2号,以下简称《通知》)。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会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清醒认识今年春耕农资供应、农业生产面临的新挑战新形势,坚决扛起国家级协会会员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社会责任,切实抓好春耕农资保供稳价工作,努力确保2023年春耕农资供应量足、价稳、服务到位,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各会员单位如在春耕农资保供过程中遇到问题困难,请及时联系协会,协会将积极向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国铁集团、农发行、国开行等相关部门沟通反映,尽快为会员单位提供支持、纾困解难。此外,各会员单位在春耕农资保供过程中探索的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也请报送协会,协会将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渠道进行及时通报,协助会员单位推进产销对接和业务交流,扩大社会影响力。
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张 宁,010-59337912,18811527298
聂向冲,010-59337913,17610586921
田家荣:010-59337905,18403416993
张相敏:010-59337909,13146685688
附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
2023年2月2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