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山东农大肥业”缓释肥料等3起肥料案件被查处!

作者: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 2024/5/31 14:36:53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以“蓝盾在行动、铁拳护民生”为主题,聚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市场秩序整治“铁拳”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5月9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4年第一批典型案例。  鹤岗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山东农大肥业”缓释肥料案  2024年4月10日,根据举报,鹤岗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在萝北县爱农种业有限公司发现一款印有“ALPHA爱尔法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以“蓝盾在行动、铁拳护民生”为主题,聚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市场秩序整治“铁拳”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5月9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4年第一批典型案例。


  鹤岗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山东农大肥业”缓释肥料案


  2024年4月10日,根据举报,鹤岗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在萝北县爱农种业有限公司发现一款印有“ALPHA爱尔法”商标的“缓释肥料”;标称生产企业为“山东农大肥业科技有限公司”。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4日通过“辽宁中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爱尔法农业科技(辽宁)有限公司生产的上述产品,共购进66吨,每吨价格3810元,合计1650袋,已销售1130袋,剩余520袋。经与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函询,该公司未生产上述产品,且未授权其他公司生产,涉嫌假冒或虚假标注厂名厂址。鹤岗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查封剩余520袋,并组织召回已销售1130袋。此案在进一步处理中。


  哈尔滨市宾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五丰收肥料有限公司生产假化肥案


  2024年1月19 日,根据举报,宾县市场监管局对五丰收肥料有限公司进行线索核查,发现包装好的吉化品牌锌动力大颗粒硫酸铵20吨、金山牌氯化铵(1.75吨/包)31包。经抽样检测,结论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2023年10月从河南金山肥业有限公司购进金山牌农用氯化铵。2023年12月15日,用吉化品牌锌动力大颗粒硫酸铵包装袋进行重新灌装,共计灌装20吨635袋(每袋40kg/袋),货值金额18000元。剩余金山牌氯化铵(1.75吨/包)31包,每吨预售价520元,货值金额18377元。共计货值金额36377元。上述涉案产品均未售出。


  当事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涉案产品,并给予罚款36377元的行政处罚。


  绥化市肇东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黑龙江大粮仓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化肥产品案


  肇东市市场监管局对黑龙江大粮仓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掺混肥料〔标称含量总养分≥45%(23-12-10)含氯(低氯),包装明示标准为(GB/T21633-2020)〕抽样检测,结论为不合格产品。经查,2024年3月6日,当事人共生产25吨,已经全部售出。该批化肥出厂价格为1900元/吨,成本价格为1850元/吨。货值金额47500元,违法所得1250元。当事人知晓本案产品不合格情况后,已向农户作出补偿,用于减轻购买方损失。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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