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化肥 “偷含量”!山东两起不合格化肥案件敲响警钟
作者: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内容团队
2025/12/27 9:21:13
2025年,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以“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质量、计量领域违法行为。在最近公布的一批“守护消费”铁拳行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中,有2起涉及化肥。一、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文登区界石镇博达农资经营部销售不合格化肥案2025年7月23日,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文登区界石镇博达农资经营部销售不合格化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2025年7月1日,根据投诉线索,文登区市场监管局对
2025年,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以“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质量、计量领域违法行为。在最近公布的一批“守护消费”铁拳行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中,有2起涉及化肥。一、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文登区界石镇博达农资经营部销售不合格化肥案2025年7月23日,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文登区界石镇博达农资经营部销售不合格化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2025年7月1日,根据投诉线索,文登区市场监管局对投诉人在文登区界石镇博达农资经营部购买的36吨化肥进行抽样。经检验,上述化肥总养分、有效磷、钾含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鉴于当事人销售金额达11.7万元,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二、肥城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晟沃源(山东)肥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化肥案2025年8月5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对晟沃源(山东)肥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化肥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不合格化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年5月15日,根据监督抽查通报,晟沃源(山东)肥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复合化肥经抽样检验,化肥总养分、有效磷、钾含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经调查,上述2批次复合化肥共生产9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