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试验样品的真实性是农药登记试验结果可靠性的源头。为了确保登记试验样品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必须对农药登记试验样品进行封样管理。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关于农药登记试验样品封样时需要注意的内容。一、对于登记试验样品要求:(1)农药登记试验样品应当是成熟定型的产品,即产品的组成成分应该是明确已知的;(2)具有产品鉴别方法、质量控制指标和检测方法;(3)申请人应当对试验样品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申请人应当
农药登记试验样品的真实性是农药登记试验结果可靠性的源头。为了确保登记试验样品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必须对农药登记试验样品进行封样管理。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关于农药登记试验样品封样时需要注意的内容。(1)农药登记试验样品应当是成熟定型的产品,即产品的组成成分应该是明确已知的;(3)申请人应当对试验样品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保证将来登记、生产的产品与登记试验样品的产品组成、加工工艺等保持一致。(1)样品的包装材料必须相同,加工批号要尽量统一。(2)基于试验样品要求,应注明产品的具体组成成分、鉴别方法、质量控制指标和检测方法,且产品质检各项指标合格。(3)准备的样品应该足量,能够满足农药登记所有试验项目的需求,并根据各项试验及年份要求分别封样。(样品量应满足用于产品化学、药效、毒理学、环境影响、残留等试验及红外光谱图采集、留样所需的样品数量)(4)明确产品的生产日期,对样品的储存条件、质量保证期、基础性能等有较为清楚的深刻认识,能够有一个相对准确的预设。①封样样品数量、质量不足以满足试验需求或已超过质量保质期(除常储稳定性试验样品)仍需要进行试验的,需要按规定重新封存样品。②常储稳定性试验样品超过质量保质期仍需要进行试验的,经检验合格的可继续进行试验。不可以,因试验样品不足再次封样的,应重新赋予新的封样号并再次留样以备查验。△重新封样的样品在申报登记时需要重新提交质检报告吗?需要,封样批次不同,应当提交不同批次的产品质量符合性检验报告。试验样品准备和样品的封样可以说是农药登记试验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还望各位企业予以重视,以免未来在登记过程中出现因为样品的准备不充分或准备不合理而导致的资料有效性的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