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肥,擅动“封条”!两经销商被罚没近70万元
日前,因销售伪造产品地肥料和擅自转移查封物品、销售标识不符合标准的肥料,海南农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口兴北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没款合计695701.1元。
根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调查结果,海南农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销售伪造产品产地复合肥料的违法行为,货值金额699800元,违法所得54756元。同时,海南农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经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允许,擅自转移被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封的6吨阿姆丹®复合肥料的违法行为。
此外,根据海南省检察院移交的海口兴北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标识不符合标准的肥料案件线索,2月18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海口兴北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存放在海口金鹿园三区东7号仓库内待售的复合肥料产品进行执法检查,仓库内没有发现“布鲁塞”Ⓡ复合肥料(15-15-15-2Mg0+TE=DMPP净含量40kg)的规格产品。
另发现同品牌的两种规格肥料17-17-17-TE(34kg)、18-18-18+TE(19kg)存在标识不符合标准。海口兴北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销售标识不符合标准的肥料的违法行为,货值金额500210元,违法所得1072元。据悉,海南农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临高县临城镇美台中街18号,海口兴北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周仁村9-2号。
针对海南农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口兴北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0月10日依法责令海南农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对海南农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没收扣押在案的伪造产品产地的阿姆丹®复合肥料55.72吨、没收违法所得54756元、罚款584850元行政处罚;于10月24日依法对海口兴北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72元、罚款55023.1元的行政处罚,并对海口兴北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斌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