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化肥进价3500元/吨,卖给农民4500元/吨!罚款45000元!
2023/10/26 14:06:25
日前,江苏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3年“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四批)。 徐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局《2023江苏省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铁拳”工作,查处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维护了徐州市场的良好秩序。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现公布2023年第四批典型违法案例。其中,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丰县某农资门市部销售不合格化肥案上榜。 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
日前,江苏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3年“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四批)。
徐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局《2023江苏省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铁拳”工作,查处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维护了徐州市场的良好秩序。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现公布2023年第四批典型违法案例。其中,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丰县某农资门市部销售不合格化肥案上榜。
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丰县某农资门市部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2022年9月23日,丰县市场监管局抽检的丰县某农资门市部销售的山东某新型肥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某品牌控释掺混肥料18-12-20控释氮≥10%,总养分≥50%,抽检结果为总养分含量不合格。2023年1月10日决定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所采购的该批化肥生产商为山东某新型肥料有限公司,当事人以3500元/吨的价格购进,以4500元/吨价格销售。截至送达检验报告时已经销售完毕。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化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召回该批次不合格化肥,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农资安全无小事,农民增收是大事。”复合肥料是粮食的“粮食”,肥料质量事关农民增收,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对农资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了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肥、放心农资,为全面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高质量完成春耕生产任务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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