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通报2假农药,3款劣质农药(附清单)
6月23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2025年第一批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一
基本情况
抽查组对8个市的农药市场进行了农药质量监督抽查,每市随机抽2-3个县(区),每个县选择1-2个乡(镇)。抽样人员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5〕3号)有关规定,依托“山东通”严格执行“扫码入企”。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确定被抽查农药经营单位和农药品种,并结合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和我省监督抽查结果,重点抽查涉嫌存在问题的农药经营单位和农药品种。本次通报共计349个批次的农药产品,涉及山东、河南、河北、江苏、广东、浙江、江西等省(区、市)的289家农药生产企业和省内157家农药经营单位。其中在德州、聊城抽取豇豆用药产品31个。
二
抽查结果
经山东省农药科学研究院、山东威瑞信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山东禾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圣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等机构检测,抽取的349个农药样品中,合格样品344个,不合格样品5个,合格率为98.6%;其中豇豆用药合格样品31个,无不合格样品,合格率为100%。不合格样品中,检出假农药(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或擅自加入其他农药成分)3个,劣质农药2个。
三
存在问题
从检测情况来看,质量不合格样品主要存在以下两种问题:
(一)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或擅自加入其他农药成分。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的样品2个,检出擅自加入其他农药成分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样品1个,占不合格产品的60.0%。
(二)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要求。有效成分含量低于标准指标要求的样品2个,占不合格产品的40.0%。
四
有关要求
(一)认真核查不合格产品。有关市要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样品进行认真核查,督促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有问题的产品,并按照销售台账收回已销售产品。要严格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尤其是对标称生产企业否认的产品,务必切实查清进货渠道,真正找到不是标称生产企业生产的有力证据。
(二)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市要依法对经营不合格农药的经营单位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农药经营许可证。要督促其完善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完整的采购台账,坚决杜绝采购来源不明的农药产品,防止违规经营行为再次发生。
(三)提升监督抽查结果运用的认识。各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监督抽查作用,切实把不合格产品查处落实落细,把督促整改作为提高监管效能、净化农药市场、保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请于2025年9月底前将农药监督抽查查处情况说明及汇总表(见附件3)报省农药检定所(同时报送电子版)。省厅将对各市查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