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农药公司败诉,代森锰锌在欧盟被禁用

作者:宋华子农药故事吧 2025/12/11 9:45:22
判决基本情况2025年10月29日,欧洲一般法院(General Court)就 European Commission(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根据Regulation (EC) 1107/2009和其配套法规,不续期Mancozeb(代森锰锌)批准的决定(Implementing Regulation 2020/2087)作出判决。案件为UPL Europe Ltd与Indofil Indus
判决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9日,欧洲一般法院(General Court)就 European Commission(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根据Regulation (EC) 1107/2009和其配套法规,不续期Mancozeb(代森锰锌)批准的决定(Implementing Regulation 2020/2087)作出判决。案件为UPL Europe Ltd与Indofil Industries(Netherlands)BV提起。法院在判决中“驳回了原告(UPL/Indofil)的全部诉求(dismisses the action)”。亦即:法院拒绝撤销委员会不续期的决定。

法院对原告主张的回应

法院对原告主张“明显评估错误(manifest error of assessment)”的回应:

原告认为,欧盟委员会仅依赖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ECHA)下属Risk Assessment Committee (RAC)的“建议(opinion)”——将 Mancozeb归类为“对生殖高度有毒(reproductive toxicity category 1B)”——而没有结合其它科学数据(例如代谢产物、新试验、最新评估报告);并指出,该分类当时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non-binding),而正式分类(legal classification)仍为category 2。法院承认,这种做法——仅依赖非约束性建议而不引用额外、独立、更新的科学证据——的确构成“评估错误(error of assessment)” (第52段)。然而,法院认为该“错误”不足以推翻委员会的整个决定。换言之,即便在这个具体点上委员会可能失误,也不改变其综合评估(尤其是其他安全关切)导致的不续期结论。法院因此驳回原告诉求。

关于其他关注点

关于其他关注点(内分泌干扰、非膳食暴露等),法院指出,原告的“明显错误”论点主要针对第一个concern(reproductive toxicity 分类);对第二(endocrine disruption)和第三(non-dietary exposure)concerns的挑战,并未纳入合法的第四诉求(fourth plea)的范畴,因此属于新论点——法院拒绝进一步审查这些论点。即便法院假设这些论点属于审查范围,也认为原告诉求在这些方面并不构成可推翻委员会决定的充分理由。

维持代森锰锌不续期决定

判决后果:法院维持代森锰锌禁用/不续期决定。

因为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主张,不续期决定维持有效。代森锰锌继续被从欧盟允许使用的农用杀菌剂清单中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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