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农药互联网经营:农药管理规章修订重点之一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限制使用农药不得利用互联网经营。利用互联网经营其他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或者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按照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处理。
2022年4月8日,农业农村部对外发函征集《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
根据行业内反馈的意见,完善农药互联网经营相关管理要求呼声高涨。
农药电商平台为农民购买物美价廉的农药产品提供便利,为农药企业增加交易机会、降低销售成本、减少库存积压、提高经济效益,从而将中国农药贸易带入一种新的局面。
然而,农药电商平台规模化的不断扩大就像一把双刃剑,同时给农药行业带来了许多亟需解决的痛点。
近年来,互联网在生活中实现全方面覆盖,电商平台成为农药销售的热门渠道之一,与之伴随而来的互联网销售高毒农药或假劣农药、使用者网购农药造成药害事故的问题也愈发增多。如个别电商平台销售的假冒产品仿制逼真,通常以假冒登记、添加隐性成分和有毒有害物质、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等多种形态存在,大多比较隐蔽极难发现,有时即便专业人员也难以通过肉眼识别,购买者容易上当受骗,而农民购买的这些假劣农药产品,一旦被施用在作物上,不但会因为减产影响农民收益,还会对土壤质量、作物安全、生态多样性、环境安全、人类健康带来严重危害,同时也会造成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2021年7月9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强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农药安全风险的通知》,提出要“加大互联网违规经营农药打击力度”;2022年1月,《“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正式印发,其中明确指出要规范互联网农药经营,加强网络经营跨部门协同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政府管理部门在加强规范互联网农药经营方面不断释放出强烈信号,此次《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集意见建议,或将进一步细化农药互联网经营管理要求,净化网络经营秩序。管理部门具体将如何响应行业呼声?2月22日,农药行业热点研讨会上,管理专家将在报告《新形势下农药市场监管的重点工作思考》中给出一二。
农药行业热点研讨会 一、会议日程 二、参会人员 农药行业领导、专家、企业负责人、营销总监、产品经理、技术经理,电商平台、规模以上农药代理营销平台、农药经销服务商等。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23年2月21-22日 会议地点:青岛鑫江海港酒店(近鑫江温德姆酒店) 酒店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黑龙江中路220号 报到时间:2023年2月21日14:00-20:00 报到地点:酒店一楼大厅报到处 四、合作宣传 会议设有宣传合作方案及现场多个展台、桁架等企业形象、产品技术方案宣传,欢迎咨询洽谈。 五、报名及会务费缴纳 1.会务费 会务费标准:优惠日(2023年2月15日)以后及现场报名2400元/人(含会务费、资料费、场地设备费等) 优惠政策: (1)优惠日截止前报名并缴纳会务费,协会会员单位享受1800元/人,非会员单位2000元/人; (2)同一单位4人以上参会享受每4名免1人会费优惠。 2.报名方式 (1)填写报名表(文末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发送至邮箱:ccpia918@163.com (2)复制链接或扫描二维码在线填报: https://www.wjx.top/vm/m02GNQ2.aspx# 3.联系方式: 会议报名: 张桂婷 138 1137 8016(微信号) 徐善美 152 1071 9369(微信号) 余友成 151 6717 6018(微信号) 于 迟 135 2137 1051(微信号) 戎 谞 131 4636 5065(微信号) 王 玥 138 1010 7096(微信号) 合作咨询: 毕 超 010-84885183 段又生 010-8488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