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合规、转型!2026农资新政要点速览
发布/实施时间:2025年12月部署
核心内容:
时间特殊性: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关键起步年。
战略定位:会议强调,“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全局和成色”,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
发布/实施时间:
2025年11月发布 / 各省于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组织申报
核心内容:
聚焦农业强国建设;
对标“十五五”规划和国家种业振兴行动;
补齐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良种繁育等基础设施短板;
储备一批标志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项目。
发布/实施时间:2025年6月 / 2026年1月实施
核心内容:
保障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或市场突发短缺时的应急供种,确保灾后能及时恢复生产、稳定粮食安全。
救灾类种子补助标准(用于灾后补种):3.2元/公斤
品种示例:早稻、速生蔬菜、鲜食玉米等短生育期作物。
备荒类种子补助标准(用于市场应急调剂):0.6元/公斤
品种示例: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等主推稳产品种。
发布 / 实施时间:
2025年12月部署
核心内容:
确保磷肥供得上、运得快、用得起、稳得住,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筑牢粮食安全农资基础。
五项关键措施:
稳生产:骨干企业满负荷生产,确保原料(硫磺、硫酸等)供应,做到“产得出”。
快销售:实行“应售即售”,严禁囤积惜售、搭售或延迟发货。
稳价格:企业承诺不带头涨价、不串通涨价,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限出口:2026年8月前暂缓磷肥出口,优先保障国内农业需求。
强协同监管:加强产销对接、物流协调,严打哄抬价格、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发布 / 实施时间:
2025年10月发布 / 2026年实施
核心内容:
保障国内化肥供应、稳定市场价格,通过市场化、绩效化机制提升进口效率,支持农业生产。
总量:1365万吨
尿素:330万吨
磷酸氢二铵:690万吨
复合肥:345万吨
关税税率:配额内进口统一适用 1%暂定税率。
分配方式:实行 “先来先领”,自2025年12月15日起开放申领,用完即止。
企业分类:
国营贸易(仅中化、中农集团):825万吨
非国营企业(所有合规企业):540万吨
启始配额动态调整
有效期与监管:
配额证明有效期3个月,最迟2026年12月31日前使用;
未用配额须退回,低核销率企业将被限制下年度申领;
伪造或倒卖配额,3年内禁止申请。
发布 / 实施时间:
2025年7月发布 / 2026年1月实施
核心内容:
打击非法挂靠、规范电商销售、强化全链条追溯、保障农业生产与生态安全。
农药登记管理:
新化合物享6年数据保护期,他人登记需授权;
登记证可规范转让,但须原企业同意并注销旧证;
农业农村部可对关键试验数据组织验证。
农药生产管理:
严禁原药(母药)委托加工,仅制剂可委托;
禁止出租、出借、挂靠登记证,严打“套证”行为;
委托生产须签订明确合同,载明配方、工艺、质量责任。
农药经营管理:
所有网络销售农药必须持证;
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电商备案;
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信息;
严禁网售限制使用农药(如克百威、氧乐果等)。
标签与说明书:
制剂标签必须标注所用原药的登记证号和生产企业;
实行“一证一品一标”,禁止混用商标或配方;
鼓励使用二维码电子标签提供完整安全信息。
发布/实施时间:
2025年6月发布/2026年1月实施
核心内容:
为解决长期存在的“一证多品、一品多名、商标混乱”等问题,推动农药市场规范化、品牌化、可追溯化。
禁止委托方标注受托人商标
委托加工或分装的农药产品,只能标注委托方(登记证持有人)的商标;
不得标注受托生产企业(加工厂)的商标;
登记证持有人对产品标签、商标、质量负全责。
商标必须合法注册
标签所用商标须为已注册商标;
不得使用未注册商标、图形变体或暗示疗效的符号;
违反者按《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31条处理。
强化登记证持有人主导权
商标选择、变更、授权均由登记证持有人决定;
生产企业(包括代工厂)无权擅自更改标签商标;
实现“谁持证、谁负责、谁定标”。
配套追溯要求
标签须同时标注:
农药登记证号;
所用原药的登记证号及生产企业名称;
制剂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可与委托方不同)。
发布 / 实施时间:
2025年11月发布 / 2026年1月施行,为期一年
核心内容: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全面整顿网络销售农药乱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长效机制。
严查无证网售、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规范农药产品信息展示;
压实平台和经营者主体责任;
禁止利用互联网销售限制使用及高风险农药;
推动形成“政府监管+平台履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多元共治格局。
发布/实施时间:
2025年12月发布 / 2025—2027年(三年行动)
核心内容:
农资产品纳入重点监管农药、肥料、农膜、农机等首次被明确列为网售治理重点产品;
与《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行动方案》等政策协同;
劣质农资线上生存空间将被大幅压缩,合规企业迎来公平竞争环境。
发布/实施时间:
2024年4月发布 / 2026年1月申报
核心内容:
推动农业机械化向智能化、绿色化、全程全面转型升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农民等)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
补贴范围:全国共 25大类55小类155个品目,各省按需选择;(重点支持:高性能播种机、智能收获机、丘陵山区机械、植保无人机、新能源农机、粮食烘干设备、畜禽粪污处理装备等。)
补贴标准:普通机具:≤5万元;大型拖拉机/收获机:≤25万元;成套设施(如智能温室):≤60万元
实施方式: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全程可通过“农机补贴APP”线上办理。
新亮点:全面开展植保无人机补贴;推广“优机优补”,向绿色、智能、高效农机倾斜;部分省份试点将补贴与实际作业量挂钩。
监管要求:严查虚开发票、一机多补、倒卖机具等行为;违规者追回资金并3年内禁止申领。
发布/实施时间:
2025年12月发布 / 2026年实施
核心内容:
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
补贴范围:共15类农机,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插秧机、植保无人机、烘干机、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等;各省可从中选择最多12类实施补贴。
补贴方式:单纯报废:给予基础补贴;
报废并更新同类型新机(重点支持):在基础补贴上最高再提高50%。
补贴标准:单台补贴 0.2万~8万元,例如:
拖拉机、收割机:1~2万元;
采棉机:最高8万元;
智能装备(如植保无人机、北斗终端):按更新金额比例上浮。
资金来源:中央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专项资金,地方配套,加快兑付。
申报要求:农机须合法登记;
报废需交由资质回收企业处理;
更新须购买同类型新机方可享受“更新加成”。
来源:中国农资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