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防治斜纹夜蛾农药产品登记现状、问题及建议
斜纹夜蛾[Spodoptera litura(Fabricius)]属鳞翅目(Lepidoptera)夜蛾科(Noctuidae),是一种世界广泛分布的重大农业害虫。在我国的危害尤为严重,其寄主范围极广,涵盖番茄、辣椒、棉花和烟草等109科389种经济作物。斜纹夜蛾以幼虫取食寄主植物叶片,初孵幼虫群集于叶片背面啃食叶肉,3龄后分散取食,进食量增大,4龄后进入暴食期,严重时整株植物仅剩主脉和茎秆。近年来,随着耕作制度和种植结构的调整,斜纹夜蛾的发生有逐年加重的趋势。
当前,农业生产中针对斜纹夜蛾的防治尽管综合运用了农业、物理、生物和化学防治等技术,但化学防治仍是斜纹夜蛾应急防控的主要技术。然而,由于大量使用农药、未按要求合理使用农药等原因,使斜纹夜蛾的抗药性不断上升,防治难度也随之加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使用和推广防治斜纹夜蛾的药剂必须登记,且需在农业农村部指定的中国农药信息网平台上公开。为梳理我国防治斜纹夜蛾农药登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本文基于中国农药信息网平台公示的资料,分析了斜纹夜蛾农药登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以此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以期为斜纹夜蛾的科学防治提供依据。
一、我国防治斜纹夜蛾农药登记现状
1.登记作物
截至2025年10月20日,中国农药信息网公开的可用于防治斜纹夜蛾的农药产品共98个。其中,2个产品登记为十字花科蔬菜和烟草均可使用,1个产品登记为十字花科蔬菜和芋头上使用,1个产品登记为小白菜、甘蓝和花椰菜上使用,其余登记作物均为1种或1类。其中,登记用于包括甘蓝、花椰菜和小白菜在内的十字花科蔬菜的产品数量最多,共52个;用于芋头的农药产品有8个,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苦参碱等;用于蕹菜、豇豆等其他蔬菜上的农药产品有9个;用于棉花和烟草等经济作物上的农药产品有6个;用于甘薯和花生上的农药产品分别有3个和1个;用于杭白菊、观赏菊花和观赏月季上的农药产品共8个;用于草莓和火龙果上的农药产品分别有2个和1个;用于铁皮石斛和草坪上的农药产品分别有2个和3个(表1)。
表1 我国登记用于不同经济作物上防治斜纹夜蛾农药产品的数量

2.有效成分
目前,登记用于防治斜纹夜蛾的67个单剂共有21种有效成分,其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产品数量最多,共计17个;其次为斜纹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和氯虫苯甲酰胺,各有9个;阿维菌素、甲氧虫酰肼、虫螨腈、敌百虫、毒死蜱、球孢白僵菌和印楝素等均有2个及以上的登记产品;虫酰肼、丙溴磷、短稳杆菌、苦参碱、苦皮藤素、氰氟虫腙、溴氰虫酰胺、溴氰菊酯、苏云金杆菌、苏云金杆菌G033A和爪哇虫草菌Ij01各仅有1个产品(表2)。
登记用于防治斜纹夜蛾的混剂共31个,主要以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的复配制剂为主,共计16个产品,占混剂总数的51.6%;其次为虫螨腈,有6个混剂;虫酰肼、阿维菌素和茚虫威各有4个混剂;其他有效成分的复配制剂产品数量较少(表2)。
包含生物农药成分的产品共25个,占登记产品数的25.5%,涉及的有效成分有11种,包括20个单剂和5个混剂(表2)。
表2 我国登记用于防治斜纹夜蛾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及其登记情况


注:表中“—”表示无复配产品。
3.登记剂型
登记用于防治斜纹夜蛾的农药产品共14种剂型,悬浮剂产品数量最多,占46.9%(图1)。在其他剂型中,乳油、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微乳剂和可溶液剂产品数量较多,共37个,占37.8%。其他登记产品每种剂型在4个及以下,占比较低,合计为15.3%。悬浮剂、可溶液剂、水乳剂等环境友好型剂型占81.6%。

图1 我国登记用于防治斜纹夜蛾农药产品剂型
4.毒性分析
农药毒性从高到低共分为剧毒、高毒、中等毒、 低毒和微毒五个等级。根据中国农药信息网数据,防治斜纹夜蛾农药产品的毒性以低毒为主,数量达74个,占比75.5%。微毒产品12个,中等毒产品12个,各占所有产品总数的12.2%。
5.登记企业
防治斜纹夜蛾的98个农药产品归属于77家企业, 分属于16个省或直辖市。其中,山东和江苏的企业数量最多,分别为15家和13家,分别占18.4%和17.1%;浙江7家,占9.2%;陕西、广东和河南各有6家,上海和河北各有4家;北京、四川、安徽、广西、江西、海南、湖北和福建等地的企业数量均在3家及以下(图2)。

注:国外公司以国内对应办事处所在地进行统计。
图2 我国登记用于防治斜纹夜蛾农药产品登记证持有人所属省份及数量
6.施药方式和使用剂量
登记用于防治斜纹夜蛾的农药产品在施药方式上高度统一,多为喷雾。仅氯虫苯甲酰胺在庭院月季这一特定作物上登记了基质拌药的施药方式。然而,在用药剂量上,相同有效成分的农药产品用药量差异较大,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的用量范围在0.11~1.43g/667m2之间(表3)。
表3 我国防治斜纹夜蛾登记农药产品施药方式和使用剂量

二、我国防治斜纹夜蛾登记农药存在的问题
1.农药有效成分登记数量差异大,有效成分利用不充分
斜纹夜蛾登记农药产品不同有效成分的登记证数量差距明显,同类成分的登记较为集中。例如,阿维菌素类和氯虫苯甲酰胺的单剂和混剂数量占总登记产品的50.0%,过度依赖少数相同作用机制产品易导致斜纹夜蛾产生抗药性。此外,部分有效成分的开发利用不充分。斜纹夜蛾登记农药涉及31种有效成分,仅有8个有效成分的登记次数超过4次,特别是一些环境友好特性的生物农药有效成分,如短稳杆菌、苦参碱、爪哇虫草菌Ij01和鱼藤酮等,目前均仅登记1个单剂或混剂产品。斜纹夜蛾成虫具有较强的迁飞能力,针对成虫的监测和防治产品极少,目前登记的98个农药产品中仅有2个斜纹夜蛾性信息素挥散芯。
2.登记作物有限,不能满足生产需要
目前,我国防治斜纹夜蛾登记农药产品的适用作物呈明显不均衡分布。登记用于各类蔬菜的产品数量最多,占登记总量的64.3%。其中,在甘蓝、花椰菜和小白菜等十字花科蔬菜上登记的农药产品数量多,且有效成分的种类和作用机制较为多样。然而,在蕹菜、豇豆和黄瓜等蔬菜作物,棉花、烟草、花生、草莓和火龙果等非蔬菜作物,以及铁皮石斛、杭白菊、观赏菊花和月季等观赏和药用植物上登记的农药产品,无论是种类还是数量,均明显不足。由于斜纹夜蛾的寄主植物范围广,上述现状导致用于防治斜纹夜蛾的农药选择范围极为有限,无法满足实际生产中多样化的防治需求。此外,大豆、蓖麻、芝麻、莲藕和向日葵等常见寄主植物上斜纹夜蛾农药产品的登记均为空白,导致在这些寄主植物上防治斜纹夜蛾时出现无药可用的现象。
3.部分农药毒性标注与推荐用量不一致,安全及防效风险需关注
在斜纹夜蛾登记农药产品数据中,存在有效成分名称、剂型和含量完全相同但毒性标注不一致的问题。例如,200g/L的氯虫苯甲酰胺SC,不同企业的产品标注为低毒和微毒;80%的敌百虫SP标注为低毒和中等毒;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WG和8%SL(可溶液剂)毒性标注不一致;240g/L的虫螨腈SC不同厂家生产的产品标注为低毒和中等毒等。毒性差异可能源于产品配方如助剂的不同、生产工艺区别等。但农药产品毒性标注不一致可能导致农户在防治斜纹夜蛾时误判产品安全性,增加使用时的中毒风险。同时,同类产品的推荐用量,受登记作物、剂型和助剂系统的不同而有差异,在实际应用中需准确把握其用量范围,以免影响防效。因为用量过低可能导致防治效果不佳,而用量过高可能增加农药残留与环境压力。
三、建议
1.提升有效成分利用率,研发成虫监测与防治产品
针对当前斜纹夜蛾农药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利用不均、优势成分过度集中及成虫防治手段薄弱的问题,建议采取针对性措施。重点开发以短稳杆菌、苦参碱和苏云金杆菌等低利用率生物农药为核心的创新复配制剂,充分发挥其环境友好特性与登记扩展优势。突破氟铃脲和氰氟虫腙等低登记频次有效成分与生物农药的新型组合,通过作用机制多样化延缓抗药性发展。加快成虫性信息素产品的研发、登记和应用,基于主要成分,开发适配不同地理种群的配方,并研发长效诱芯以延长田间持效期。
2.拓宽登记作物范围,规范药剂使用
引导企业向蕹菜、棉花和花卉等产品较为缺乏的蔬菜、经济作物和观赏植物扩展登记,重点填补大豆、莲藕等关键寄主植物的登记空白,从源头上解决无药可用的难题。同时,开展农药企业联合登记,共享试验数据分摊登记成本,降低企业拓展登记范围的经济负担,提升登记作物覆盖率。在过渡阶段,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对农户的指导,在现行法规框架下,依据药效相似性及环境风险评估,提供跨作物应用的实用防治方案,以应对当前的生产防治需求。
3.规范产品标签信息,推动用药剂量标准化与安全教育
针对同质农药中标注为中等毒的产品,鼓励企业改良助剂体系或优化生产工艺,实现低毒化,减免部分重新备案登记的费用。为鼓励低风险农药发展,建议监管机构通过税收优惠与优先审批政策,以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加速低毒和微毒产品的研发与应用。同时,为应对同类产品推荐用量差异较大的问题,应推动用药剂量的标准化与精细化。建议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牵头,基于充分的药效与残留试验数据,对主要有效成分在不同作物上的指导性用量范围进行梳理与发布,为企业设定标签用量提供科学依据,缩小不合理的剂量差异。引导农户严格按标施用的科学习惯,在承认合理差异的前提下实现精准用药,协同保障防治效果、使用安全与环境生态。
来源:《广西植保》2026年第1期
作者:贾玉洁,刘晓燕,周明园,杨杰
斜纹夜蛾[Spodoptera litura(Fabricius)]属鳞翅目(Lepidoptera)夜蛾科(Noctuidae),是一种世界广泛分布的重大农业害虫。在我国的危害尤为严重,其寄主范围极广,涵盖番茄、辣椒、棉花和烟草等109科389种经济作物。斜纹夜蛾以幼虫取食寄主植物叶片,初孵幼虫群集于叶片背面啃食叶肉,3龄后分散取食,进食量增大,4龄后进入暴食期,严重时整株植物仅剩主脉和茎秆。近年来,随着耕作制度和种植结构的调整,斜纹夜蛾的发生有逐年加重的趋势。
当前,农业生产中针对斜纹夜蛾的防治尽管综合运用了农业、物理、生物和化学防治等技术,但化学防治仍是斜纹夜蛾应急防控的主要技术。然而,由于大量使用农药、未按要求合理使用农药等原因,使斜纹夜蛾的抗药性不断上升,防治难度也随之加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使用和推广防治斜纹夜蛾的药剂必须登记,且需在农业农村部指定的中国农药信息网平台上公开。为梳理我国防治斜纹夜蛾农药登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本文基于中国农药信息网平台公示的资料,分析了斜纹夜蛾农药登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以此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以期为斜纹夜蛾的科学防治提供依据。
一、我国防治斜纹夜蛾农药登记现状
1.登记作物
截至2025年10月20日,中国农药信息网公开的可用于防治斜纹夜蛾的农药产品共98个。其中,2个产品登记为十字花科蔬菜和烟草均可使用,1个产品登记为十字花科蔬菜和芋头上使用,1个产品登记为小白菜、甘蓝和花椰菜上使用,其余登记作物均为1种或1类。其中,登记用于包括甘蓝、花椰菜和小白菜在内的十字花科蔬菜的产品数量最多,共52个;用于芋头的农药产品有8个,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苦参碱等;用于蕹菜、豇豆等其他蔬菜上的农药产品有9个;用于棉花和烟草等经济作物上的农药产品有6个;用于甘薯和花生上的农药产品分别有3个和1个;用于杭白菊、观赏菊花和观赏月季上的农药产品共8个;用于草莓和火龙果上的农药产品分别有2个和1个;用于铁皮石斛和草坪上的农药产品分别有2个和3个(表1)。
表1 我国登记用于不同经济作物上防治斜纹夜蛾农药产品的数量
2.有效成分
目前,登记用于防治斜纹夜蛾的67个单剂共有21种有效成分,其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产品数量最多,共计17个;其次为斜纹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和氯虫苯甲酰胺,各有9个;阿维菌素、甲氧虫酰肼、虫螨腈、敌百虫、毒死蜱、球孢白僵菌和印楝素等均有2个及以上的登记产品;虫酰肼、丙溴磷、短稳杆菌、苦参碱、苦皮藤素、氰氟虫腙、溴氰虫酰胺、溴氰菊酯、苏云金杆菌、苏云金杆菌G033A和爪哇虫草菌Ij01各仅有1个产品(表2)。
登记用于防治斜纹夜蛾的混剂共31个,主要以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的复配制剂为主,共计16个产品,占混剂总数的51.6%;其次为虫螨腈,有6个混剂;虫酰肼、阿维菌素和茚虫威各有4个混剂;其他有效成分的复配制剂产品数量较少(表2)。
包含生物农药成分的产品共25个,占登记产品数的25.5%,涉及的有效成分有11种,包括20个单剂和5个混剂(表2)。
表2 我国登记用于防治斜纹夜蛾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及其登记情况
注:表中“—”表示无复配产品。
3.登记剂型
登记用于防治斜纹夜蛾的农药产品共14种剂型,悬浮剂产品数量最多,占46.9%(图1)。在其他剂型中,乳油、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微乳剂和可溶液剂产品数量较多,共37个,占37.8%。其他登记产品每种剂型在4个及以下,占比较低,合计为15.3%。悬浮剂、可溶液剂、水乳剂等环境友好型剂型占81.6%。
图1 我国登记用于防治斜纹夜蛾农药产品剂型
4.毒性分析
农药毒性从高到低共分为剧毒、高毒、中等毒、 低毒和微毒五个等级。根据中国农药信息网数据,防治斜纹夜蛾农药产品的毒性以低毒为主,数量达74个,占比75.5%。微毒产品12个,中等毒产品12个,各占所有产品总数的12.2%。
5.登记企业
防治斜纹夜蛾的98个农药产品归属于77家企业, 分属于16个省或直辖市。其中,山东和江苏的企业数量最多,分别为15家和13家,分别占18.4%和17.1%;浙江7家,占9.2%;陕西、广东和河南各有6家,上海和河北各有4家;北京、四川、安徽、广西、江西、海南、湖北和福建等地的企业数量均在3家及以下(图2)。
注:国外公司以国内对应办事处所在地进行统计。
图2 我国登记用于防治斜纹夜蛾农药产品登记证持有人所属省份及数量
6.施药方式和使用剂量
登记用于防治斜纹夜蛾的农药产品在施药方式上高度统一,多为喷雾。仅氯虫苯甲酰胺在庭院月季这一特定作物上登记了基质拌药的施药方式。然而,在用药剂量上,相同有效成分的农药产品用药量差异较大,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的用量范围在0.11~1.43g/667m2之间(表3)。
表3 我国防治斜纹夜蛾登记农药产品施药方式和使用剂量
二、我国防治斜纹夜蛾登记农药存在的问题
1.农药有效成分登记数量差异大,有效成分利用不充分
斜纹夜蛾登记农药产品不同有效成分的登记证数量差距明显,同类成分的登记较为集中。例如,阿维菌素类和氯虫苯甲酰胺的单剂和混剂数量占总登记产品的50.0%,过度依赖少数相同作用机制产品易导致斜纹夜蛾产生抗药性。此外,部分有效成分的开发利用不充分。斜纹夜蛾登记农药涉及31种有效成分,仅有8个有效成分的登记次数超过4次,特别是一些环境友好特性的生物农药有效成分,如短稳杆菌、苦参碱、爪哇虫草菌Ij01和鱼藤酮等,目前均仅登记1个单剂或混剂产品。斜纹夜蛾成虫具有较强的迁飞能力,针对成虫的监测和防治产品极少,目前登记的98个农药产品中仅有2个斜纹夜蛾性信息素挥散芯。
2.登记作物有限,不能满足生产需要
目前,我国防治斜纹夜蛾登记农药产品的适用作物呈明显不均衡分布。登记用于各类蔬菜的产品数量最多,占登记总量的64.3%。其中,在甘蓝、花椰菜和小白菜等十字花科蔬菜上登记的农药产品数量多,且有效成分的种类和作用机制较为多样。然而,在蕹菜、豇豆和黄瓜等蔬菜作物,棉花、烟草、花生、草莓和火龙果等非蔬菜作物,以及铁皮石斛、杭白菊、观赏菊花和月季等观赏和药用植物上登记的农药产品,无论是种类还是数量,均明显不足。由于斜纹夜蛾的寄主植物范围广,上述现状导致用于防治斜纹夜蛾的农药选择范围极为有限,无法满足实际生产中多样化的防治需求。此外,大豆、蓖麻、芝麻、莲藕和向日葵等常见寄主植物上斜纹夜蛾农药产品的登记均为空白,导致在这些寄主植物上防治斜纹夜蛾时出现无药可用的现象。
3.部分农药毒性标注与推荐用量不一致,安全及防效风险需关注
在斜纹夜蛾登记农药产品数据中,存在有效成分名称、剂型和含量完全相同但毒性标注不一致的问题。例如,200g/L的氯虫苯甲酰胺SC,不同企业的产品标注为低毒和微毒;80%的敌百虫SP标注为低毒和中等毒;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WG和8%SL(可溶液剂)毒性标注不一致;240g/L的虫螨腈SC不同厂家生产的产品标注为低毒和中等毒等。毒性差异可能源于产品配方如助剂的不同、生产工艺区别等。但农药产品毒性标注不一致可能导致农户在防治斜纹夜蛾时误判产品安全性,增加使用时的中毒风险。同时,同类产品的推荐用量,受登记作物、剂型和助剂系统的不同而有差异,在实际应用中需准确把握其用量范围,以免影响防效。因为用量过低可能导致防治效果不佳,而用量过高可能增加农药残留与环境压力。
三、建议
1.提升有效成分利用率,研发成虫监测与防治产品
针对当前斜纹夜蛾农药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利用不均、优势成分过度集中及成虫防治手段薄弱的问题,建议采取针对性措施。重点开发以短稳杆菌、苦参碱和苏云金杆菌等低利用率生物农药为核心的创新复配制剂,充分发挥其环境友好特性与登记扩展优势。突破氟铃脲和氰氟虫腙等低登记频次有效成分与生物农药的新型组合,通过作用机制多样化延缓抗药性发展。加快成虫性信息素产品的研发、登记和应用,基于主要成分,开发适配不同地理种群的配方,并研发长效诱芯以延长田间持效期。
2.拓宽登记作物范围,规范药剂使用
引导企业向蕹菜、棉花和花卉等产品较为缺乏的蔬菜、经济作物和观赏植物扩展登记,重点填补大豆、莲藕等关键寄主植物的登记空白,从源头上解决无药可用的难题。同时,开展农药企业联合登记,共享试验数据分摊登记成本,降低企业拓展登记范围的经济负担,提升登记作物覆盖率。在过渡阶段,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对农户的指导,在现行法规框架下,依据药效相似性及环境风险评估,提供跨作物应用的实用防治方案,以应对当前的生产防治需求。
3.规范产品标签信息,推动用药剂量标准化与安全教育
针对同质农药中标注为中等毒的产品,鼓励企业改良助剂体系或优化生产工艺,实现低毒化,减免部分重新备案登记的费用。为鼓励低风险农药发展,建议监管机构通过税收优惠与优先审批政策,以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加速低毒和微毒产品的研发与应用。同时,为应对同类产品推荐用量差异较大的问题,应推动用药剂量的标准化与精细化。建议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牵头,基于充分的药效与残留试验数据,对主要有效成分在不同作物上的指导性用量范围进行梳理与发布,为企业设定标签用量提供科学依据,缩小不合理的剂量差异。引导农户严格按标施用的科学习惯,在承认合理差异的前提下实现精准用药,协同保障防治效果、使用安全与环境生态。
来源:《广西植保》2026年第1期
作者:贾玉洁,刘晓燕,周明园,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