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坑农害农犯罪行为“零容忍”!河南跨省查办一假化肥案,10人获刑、处罚金195万元!

作者:检察日报 汪宇堂 朱成兴 2025/9/10 9:38:20
“检察机关对制售假化肥行为‘零容忍’,守住了咱们农民的‘粮袋子’!”近日,河南省人大代表、内乡县余关乡子育村党支部书记王建伟,向河南省南阳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点赞内乡县检察院办理的跨省制售伪劣化肥案。该案入选全国农资打假典型案例。2022年5月,内乡县部分乡镇农户购买使用“肥某利”等牌子的化肥,导致在生长期内的小麦等农作物大片枯萎。当地群众报警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7月,内乡县检察院应公安机
“检察机关对制售假化肥行为‘零容忍’,守住了咱们农民的‘粮袋子’!”近日,河南省人大代表、内乡县余关乡子育村党支部书记王建伟,向河南省南阳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点赞内乡县检察院办理的跨省制售伪劣化肥案。该案入选全国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2022年5月,内乡县部分乡镇农户购买使用“肥某利”等牌子的化肥,导致在生长期内的小麦等农作物大片枯萎。当地群众报警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7月,内乡县检察院应公安机关邀请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检察官赴湖北随州、河南安阳等地核查,3个多月查清案情:河南省某科技研究公司实际控制人段某某,串通4家化肥企业生产伪劣复合肥510余吨,以低价销往鄂豫两省10余个市县,销售金额160余万元,导致多地小麦减产,严重危害粮食安全。当年10月至12月,检察院分两批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等人提起公诉。
2023年10月此案一审判决后,主办检察官在审查判决书时,发现该案存在量刑不均衡问题,内乡县检察院立即召开检委会会议厘清犯罪层级。随后,该院向南阳市检察院提请抗诉,南阳市检察院审核后,依法向南阳市中级法院提起抗诉。南阳市中级法院二审发回重审,2024年12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改判;3名被告人上诉后,2025年4月南阳市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最终10人获七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195万元,5家涉案企业及责任人同步被追责。办案中,检察机关积极追赃挽损,并多次回访受损农户。
案件办结后,内乡县市场监管局开展4个月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抽查152家农资站点,查办4起违法案件、处理3起投诉;发放识伪辨假资料5000余册,培训200余家农资门店并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有效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
“希望检察机关持续督促完善制度,全链条打击坑农害农犯罪,守护好中原粮仓!”王建伟建议。

来源:检察日报,作者:汪宇堂 朱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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