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曝光,涉嫌犯罪!一肥料厂家生产销售不合格化肥被移送公安机关

作者:辽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团队 2025/11/11 9:04:08
日前,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此次选取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查处违法典型案例共4件予以曝光。其中,鞍山海城市兴海区丰沃复混肥料厂生产销售不合格化肥案上榜。2025年4月,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海城市兴海区丰沃复混肥料厂销售不合格化肥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5年3月,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海城市兴海区丰沃复混肥料厂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检查
日前,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此次选取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查处违法典型案例共4件予以曝光。其中,鞍山海城市兴海区丰沃复混肥料厂生产销售不合格化肥案上榜。

2025年4月,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海城市兴海区丰沃复混肥料厂销售不合格化肥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2025年3月,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海城市兴海区丰沃复混肥料厂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

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车间堆放有标识生产厂家为美国嘉星肥料(烟台)有限公司的掺混肥125袋、生产厂家为海城市兴海区丰沃复混肥料厂的掺混肥250袋;原料库有标识厂家为烟台佐庄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掺混肥250袋;营业室库房有标识厂家为河北晶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合肥200袋,以上产品规格均为40KG/袋。经抽样检验,上述化肥均不合格,货值金额为84550元。此外查明,除上述库存外,当事人以上品类化肥已售至四户农资经销处,经抽样检验结论仍为不合格,已售出化肥货值金额为46855元。

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化肥案值金额巨大,已涉嫌犯罪。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依法将该案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丨辽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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