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新规:这4种农药经营和使用行为不处罚!
2025/4/2 8:27:3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各地准确适用过罚相当原则,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我部研究起草了《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5年4月6日前反馈农业农村部。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gs@agri.gov.cn
附件:《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
3月24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5年4月6日前反馈农业农村部。其中涉及农药经营、使用的4种轻微违法行为列入免罚清单。
农药使用者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
农药经营者经营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进口卫生用农药
农药经营者采购、销售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农药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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