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颗粒剂管控新政“动真格”,药肥行业迎洗牌大考!

作者:《农资与市场》传媒 于平平 2025/7/2 9:02:38
2025年5月19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药颗粒剂管控公告,在药肥行业激起深层震荡。作为农药与肥料融合的创新品类,药肥凭借“省工、增效、减量”的优势,近年来在市场上快速崛起,成为农业投入品的重要分支。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估算,全国药肥潜在市场份额在1700亿元。据相关企业测算,2024年仅广西市场药肥的销售额就超过百亿元,加上其他区域的销售额,全国2024年药肥的总销售额在150亿元-200亿元左右。

2025年5月19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药颗粒剂管控公告,在药肥行业激起深层震荡。

作为农药与肥料融合的创新品类,药肥凭借“省工、增效、减量”的优势,近年来在市场上快速崛起,成为农业投入品的重要分支。

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估算,全国药肥潜在市场份额在1700亿元。据相关企业测算,2024年仅广西市场药肥的销售额就超过百亿元,加上其他区域的销售额,全国2024年药肥的总销售额在150亿元-200亿元左右目前,药肥市场需求在300万吨左右,而预计2025年药肥产能将达到500万吨,供应略有过剩。

此次政策以“规范用途、严控风险、推动绿色转型”为核心,不仅重塑了农药颗粒剂的市场准入规则,更以“存量清理+增量严审”的双向约束,推动药肥行业从“野蛮生长”向“科学合规”加速转型。

无疑,这项落地新政的背后是一场围绕“技术、效率、合规”的深度行业变革已经悄然开启。

从“无差别准入”

“精准化管控”的逻辑转变

此次公告的核心,是将农药颗粒剂的管理从“无差别登记”转向“用途导向+科学验证”的精准管控。根据规定,新登记产品仅受理“特定用途”(大概率指向地下害虫防治、土壤处理等低风险场景),而曾被视为市场主力的第三、四项用途(地上害虫为主)产品,需额外提交“三性一低”(科学性、必要性、合理性;用药量不高于其他剂型)证明。这一调整的背后,是对药肥行业长期存在的两大问题的针对性回应:

其一,部分药肥产品因“重功能宣传、轻科学验证”,导致滥用风险。例如,某些标注“广谱杀虫+促长”的颗粒剂,实际防效不达标,却因“省工”优势被农户盲目使用,造成土壤残留超标、病虫害抗药性加剧等问题;其二,地上害虫防治中,颗粒剂与传统剂型(如乳油、可湿性粉剂)相比,用药量未必更优——部分药肥为追求“长效性”,过量添加有效成分,反而加剧环境负担。

政策的出台,本质上是将“环境友好”与“效率优先”纳入药肥登记的硬性指标,推动行业从“重登记数量”向“重产品质量”转型。

这种转变并非简单的“收紧管控”,而是通过规则重构,引导资源向真正解决农业痛点、符合绿色发展方向的高效产品倾斜。

从“野蛮生长”到

“结构优化”的阵痛与新生

对于药肥行业而言,此次政策的影响堪称“牵一发而动全身”,或将加速推进市场格局的重塑。

首先,新登记产品的“高门槛”将加速行业洗牌

药肥的核心优势在于“农药+肥料”的协同增效,但第三、四项用途(地上害虫为主)的产品需证明应当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且推荐用量不高于相同有效成分其他剂型农药用药量以下简称“三性一低”,意味着企业需投入更多资源开展田间试验、药效对比、环境风险评估等研究。这对中小药肥企业的研发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

据行业公开统计,国内中小药肥企业研发投入占比普遍不足2%,而完成一组完整的“三性一低”验证可能需要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资金投入。短期内,部分技术储备不足、资金实力较弱的企业可能被迫退出颗粒剂市场,或转向生物药肥、有机肥料等新兴领域。

其次,存量产品的“限期整改”将推动行业去芜存菁。

已登记但不符合目录用途的药肥产品需在2026年5月1日前申请变更,否则将被撤销登记。这意味着,过去依赖“广谱防治”“模糊用途”存活的药肥产品(如部分用于蔬菜、果树地上害虫的通用型颗粒剂),若无法匹配政策支持的“特定场景”,将面临市场淘汰。

这些产品的退出,短期内可能导致部分区域市场供应缺口,但长期看,将释放出被低效产品占据的市场空间,为优质、合规的新产品腾出位置。

最后,“延续登记需重新举证”的规定,将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公告明确,公告前已登记且用途为第三、四项的药肥产品,在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延续时,需重新提交“三性一低”证明。这一要求打破了过去“一次登记、终身有效”的惯性,迫使企业持续关注产品的技术迭代与环境风险。也就是会倒逼企业要么升级配方,要么转向更精准的应用场景。

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创新”的转型之路

面对政策压力,药肥企业未来的生存逻辑势必要“被动应对”到“主动创新”转型

也就是要从“能否拿到登记证”转向“如何以合规产品占领市场”。

第一新登记产品需要聚焦“政策支持的特定用途”,以“精准性”构建壁垒。

政策虽限制了新登记的用途范围,但“特定用途”(如地下害虫防治、土壤消毒)恰恰是当前农业生产中的痛点——地下害虫(如蛴螬、蝼蛄)隐蔽性强、防治难度大,传统剂型易产生药害,而颗粒剂的缓释特性更适配此类场景。企业若能针对这些场景开发“低用药量、高防效”的药肥产品,并通过田间试验数据证明其“三性一低”,不仅能快速通过登记,还能在细分市场中建立起来品牌优势。

第二,存量产品需加速“用途转型”或“技术升级”,以“合规性”延续价值。

对于已经登记但不符合目录用途的企业,2026年的“变更大限”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补充试验数据,将产品用途调整为政策支持的“特定场景”(如将原本用于蔬菜地上害虫的颗粒剂,调整为果树根部病害防治);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技术创新降低用药量——例如,采用纳米包埋技术提升药剂利用率,或添加引诱剂提高靶标害虫的接触率,从而满足“三性一低”要求。

第三,市场竞争将从“价格战”转向“技术战”,头部企业优势进一步凸显。

对于广东中迅、广西田园、诺普信,广西多得乐、金丝鸟、广西汇丰、河南远见、郑州沙隆达、六夫丁、河南瀚斯四川年年丰、陕西丽碧康、广东真格、好年景地卫士具备技术储备、资金实力和创新意识的企业,势必在这场变革中占尽先机。

相比之下,中小企业若想在这场竞争中突围,需要聚焦细分领域如特色经济作物、小宗作物防治,通过“小而精”的产品形成差异化竞争力。

绿色转型势在必行

此次农业农村部的农药颗粒剂管控公告,本质上是一场以“规则重构”推动药肥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实践。

短期看,它给企业带来了研发成本上升、存量产品整改等压力;长期看,却为行业指明了“科学、减量、合规”的发展方向。当“三性一低”成为颗粒剂登记的硬门槛,当“特定用途”成为产品研发的主方向,药肥行业势必将加速告别“高投入、高消耗、高残留”的旧模式,迈向“高效、绿色、可持续”的新征程。

这场变革或许阵痛,但终将孕育出一个更具竞争力、更符合农业绿色发展需求的药肥产业。未来的药肥市场,必将是技术领先者的高地,更是绿色农业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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