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药经营者注意!农药经营审批流程大优化,“一件事”全流程“一网通办”
近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大数据局联合印发《农药经营“一件事”实施方案》,以进一步整合优化农药经营审批流程,让农药经营者高效办成“一件事”。
农药经营“一件事”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鼓励现行,聚焦开设农药经营门店“材料多、环节繁、跑动频”等问题,将营业执照信息核验、农药经营许可(县级权限)新设等关联事项整合为“一件事”,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实现“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推动农药经营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助力全省农药经营行业健康发展。
事项范畴
农药经营“一件事”以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为基础,集成办理相关服务事项,各市县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动态管理。
1.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2.农药经营许可(县级权限)新设。
工作任务
(一)线上线下融合推进
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开设“农药经营‘一件事’”主题模块,实现申请、受理、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在县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农药经营‘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整合行政审批、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服务资源,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延伸服务窗口,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二)优化事项办理流程
引导经营主体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以实现营业执照信息核验。探索“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对非核心材料缺失的,允许经营主体承诺后先行受理、5日内补齐补正;编制标准化服务指南和流程图,明确各环节办理标准,实现“流程可视化、操作标准化”。
(三)强化数据共享应用
依托山东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实现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证明等信息实时共享;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减少纸质材料流转,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职责分工
(一)行政审批部门
负责在线下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农药经营“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根据职责分工办理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配合提供职责范围内经营主体登记数据支持,协助核验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信息。
(二)农业农村部门
根据职责分工办理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提供农药经营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与支持。
(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配合提供职责范围内经营主体登记数据支持,协助核验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信息。
(四)大数据部门
市级大数据部门配合业务办理部门在市级“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开设农药经营“一件事”主题模块。省大数据局负责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将各市“一件事”链接统一汇总到省级“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
……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农药经营“一件事”
二、受理条件
本行政区域内合法设立的农药经营主体
三、办理方式及地址
窗口办理: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进行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行线上办理。
四、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3.《农药管理条例》
4.《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五、一窗受理涉及审批事项
1.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2.农药经营许可(县级权限)新设
六、一窗受理涉及审批事项所需材料
1.农药经营“一件事”申请表(1份)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经营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者56学时培训证明等基本情况(1份)
4.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1份)
5.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产权证或租赁证明(1份)
6.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清单及照片(1份)
7.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1份)
8.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1份)
七、办结时限
9个工作日。公示时间、现场核查及问题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
八、办理结果
窗口取件:现场办理领取。
在线查询: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行查询。
邮寄送达:有条件的县可提供办理结果免费邮递服务。
九、收费标准
各事项办理不收费。